书法术语(八)

三十六、大篆
         字体名。狭义专指籀文。广义指甲骨文、金文、籀文和春秋战国时通行于六国的文字。

三十七、钟鼎文
          即“金文”。

三十八、小篆
          也叫“秦篆”。通行于秦代。形体偏长,匀圆齐整,由大篆衍变而成。东汉许慎《说文解字·叙》称:“秦始皇帝初兼天下,……罢其不与秦文合者。(李)斯作《仓颉篇》,中车府令赵高作(爱历篇》,太史令胡毋敬作《博学篇》,皆取史籀大篆,或颇省改,所谓小篆者也。”今存(琅琊台刻石)、《泰山刻石》残石,即小篆代表作。

三十九、爰书
          秦代小篆的别称。宋代刘奉世称:“爰书者,盖赵高作《爱历》教学隶书时,狱吏书体盖用此《记录囚犯供词的文书》,故从俗呼为‘爰书’也。”

四十、刻符
          秦代一种有特殊用途的篆书体。东汉许慎《说文解字·叙》:“秦书有八体,三曰刻符。用于符信。”段玉裁注:“《魏书·江式表》符下有书字符者,周制六节之一,汉制竹,长六寸,分而相合。”这类篆体专刻于符节上,因系用刀刻在金属上,不能婉转如意,故笔画近于平直,形体近于方正,如现存阳陵虎符上的文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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